蒸汽锅炉、压力容器治理规定(一)总那么
1、锅炉、压力容器是有爆炸危险的承压设备和装置
为确保其平安、经济、合理地运转,保障职工生命和设备的平安,按照部颁治理方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治理规程
2、本治理方法之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家质监总局新颁发的“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平安监察规程”等有关规定
3、本治理方法不适用船舶、机车内的锅炉和压力容器
(二)职责与分工
1、分管设备工作的副经理,必须高度注重锅炉和压力容器科学治理,并列入工作议事日程,抓好各职能部门的业务治理工作
(1)锅炉压力容器治理的职能部门为平安科、平安科须设专人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平安技术治理工作和协同上级主管监察检验部门,做好锅炉、压力容器的检查、检验监察工作,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2)车间应按照本单位锅炉和压力容器的拥有量装备专职或兼职技术治理员,负责编制其检修、备件、检验以及平安附件表、计等定期校试的打算,及时向主管科室报告设备不良情况,各级专业治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应频繁调动
2、责任分工
(1)分管设备工作的副经理,对全公司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平安技术治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及时精确地批转上级领导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规程以及校试治理方法等,并责成主管职能部门组织学习、施行和检查落实,有权对工作人员和操作运转人员的工作进展奖惩
(2)主管业务部门平安科,负责对全公司锅炉、压力容器的平安技术治理工作,负责协同上级主管监察部门定期对锅炉、压力容器及其平安附件进展审验、校试工作;负责按“条例”、“规程”的要求制定平安运转规章制度并催促贯彻执行,负责组织平安技术培训教育工作
(3)各使用车间、单位,对所拥有之锅炉和压力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