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2006-2010)目录前言第一章发展基础第一节发展条件第二节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第二章战略定位与发展目标第一节指导思想与原则第二节功能定位第三节发展目标第三章区域发展总体布局第一节总体开发框架第二节与区外发展的协调与统筹第四章城镇发展与布局第一节合理城镇布局第二节协调城镇功能第三节优化城镇规模结构第五章重点产业发展与布局第一节做大做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产业第二节加快发展具有先导作用的新兴产业第三节巩固提升具有传统优势的支柱产业第六章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第一节完善区内交通通道建设第二节加快综合枢纽建设第三节能源设施建设第四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第七章资源环境利用与保护第一节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第二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第八章区域发展政策和机制第一节国家支持政策第二节区域协调政策与措施第三节建立区域协调机制前言长江三角洲地区(以下简称“长三角”)包括上海市,江苏省的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扬州、镇江、南通、泰州市,浙江省的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台州市,共16个市,国土面积11
0万平方公里,2005年底常住总人口9698
7万人,地区生产总值33896
7亿元,分别约占全国1
区域内各城市经济社会联系密切、文化相融,具有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历史渊源和厚实基础,是我国经济社会最发达、人口和产业最密集、发展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正在成长为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世界级城市群,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率先在长三角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提高长三角乃至整个国家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根据国家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总体安排,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有关方面共同编制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作为跨省级行政区的区域发展规划,是国家“十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