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制度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进一步格〔以下称〕及下属行为保证公平竞争进步工程、效劳和原材料质量降低工程、效劳和原材料本钱保障权益防范风险根据
及相关法规政策结合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进展活动适用本制度
采用、竞争性会谈方式进展的工程建立、设备物资效劳采购活动适用本制度
各下属进展的活动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行为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老实信誉原那么
第四条实行“推荐、评标、定标、监视四职别离〞原那么推荐或挑选的人员、评标人员、确定中标的人员、监视人员职责互相别离即:推荐或挑选的人员不得参与评标、定标和监视评标人员不得参与推荐或挑选、定标和监视确定中标的人员不得参与推荐或挑选、评标和监视监视人员不得参与推荐或挑选、评标和定标
第五条活动必须承受的监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成立指导小组由指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指导小组职责:1、批准方案;2、批准邀请人;3、审查评标并定标;4、核准有关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八条企业开展部作为归口理及日常事务常设机构在指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招的详细工作指导下属工作
其职责为:1
拟订、完善理制度制定详细的、评标细那么;2
向指导小组上报方案和邀请厂商;3
拟订方案组织并提交筹备会议;4
组织开标会并负责记录;5
为评标会议效劳对发标及中标结果予以校核确认后发布和;6
负责评标专家库的建立与理;7
监视和检查各下属、评标规定执行情况负责处理不按制度进展招的行为;9
定对参加活动的工作人员进展法律及业务知识培训
第九条成立监视小组由人员组成对活动进展监视
必要时得邀请参与监视小组
监视小组在工作完毕时应提交监视或书
第三章组织、流程理第十条招备阶段企业开展部提名并报指导小组同意后组建资格预审小组和评标会
经指导小组同意的可不分设资格预审小组资格预审工作由企业开展部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负责
指导小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评标会成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