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龙城高速公路反腐倡廉建设实施方案第一条为加强晋中市龙城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规范全体施工人员的行为,防止工程建设中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工程优质、耐久、廉洁、高效,根据《党章》、《廉政准则》和中央、省、市以及省厅、省局有关反腐倡廉建设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第二条晋中市龙城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工作力度,把反腐倡廉建设与与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促进工程建设健康顺利发展。第三条加强工程建设中反腐倡廉建设是将工程建设成为优质高效廉洁进行的重要保证,公司及各施工、监理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本办法。第四条项目部反腐倡廉建设领导组对整个工程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各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经理、总监对本合同段和本监理部的反腐倡廉建设负责。公司成立反腐倡廉建设领导组:组长:王四小副组长:李文寿陈平生武世春王学禹成员:李宇建范志向常德荣韩富明张履瑞孔令鸽白永林各施工单位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工程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第五条公司、各施工、监理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廉政总则》、《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罚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工程建设中廉政建设的规定,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第六条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若干规定》,在项目部范围内实行工程建设公开制度。晋中市龙城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积极推行工程建设“十公开”制度,公开内容为:1、招投标公开;2、征地拆迁管理公开;3、大宗材料采购公开;4、施工过程管理公开;5、计量支付公开;6、质量监督过程公开;7、设计变更管理公开;8、资金使用公开;9、考核奖惩结果公开;10、交(竣)工验收公开自觉接受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使公司和各施工、监理单位的各项工作公开、透明、管理到位、职工放心、上级满意。第七条各施工单位要聘请当地政府和沿线村镇有关人员为廉政监督员,监督工程。第八条各项目部严格实行大宗物资招投标采购制度、对各施工单位材料质量价格严格把关。严禁利用采购牟取私利,以次品充优品,对发现和造成不良影响的施工单位将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第九条全体工作人员廉政公开承诺以下七个方面:1、坚守三条底线:思想道德底线、党性原则底线、法律法规底线,严格落实“八条禁令”,杜绝“权钱交易”。2、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执行《廉政准则》做到清正廉洁。3、不接受礼金、不收受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不以任何借口伸手向各施工、监理单位或者有关个人索要钱物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4、不用公款大吃大喝,不接受宴请,工作日中午不饮酒。检查工作原则上回公司用餐,确因工作不能回公司用餐的,按规定标准实行工作餐制度。5、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等场所的娱乐活动,不用公款、公车钓鱼、洗桑拿浴和旅游。6、不滥用职权,不从事各种有偿中介活动,不与施工、监理单位搞“人情关系”、“金钱关系”。7、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高效、干净干事,全身心投入到工程建设中。第十条施工单位人员要做到: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公司和项目部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2、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给公司和项目部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本人支付的费用。3、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安排公司和项目部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误乐活动。4、要严于律己,抓好本单位廉政建设,禁止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第十一条监理单位人员要做到:1、认真贯彻“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方针,严格监理,用数据说话,实事求是,不能以降低质量为条件,谋取个人利益。2、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公司和项目部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准收受施工单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与施工单位发生金钱往来。3、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给公司和项目部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本人支付的费用。不以权谋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