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峻危险源平安监视治理规定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贯彻“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加强严峻危险源的治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平安消费场面的稳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指严峻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严峻危险源、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规定的严峻危险源和龙滩水力发电厂(下称龙滩电厂)规定的严峻危险源。(一)国家规定的严峻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消费、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备,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备。按照《严峻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规定,以及国家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设备、设备、场所、危险品等;(二)集团公司规定的严峻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严峻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严峻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严峻机械、设备损坏以及对社会产生严峻阻碍的设备、设备、场所、危险品等;(三)龙滩电厂规定的严峻危险源指:除国家及集团公司规定的严峻危险源以外,在龙滩电厂组织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中新产生的严峻危险源,如升船机等;(四)严峻危险源界定范围见附表1、2、3。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龙滩电厂。第二章?治理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四条龙滩电厂的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严峻危险源治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二)定期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操纵工作,断定并操纵不可容许危险源或严峻危险源,并按照集团公司严峻危险源平安治理规定,落实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做好本厂严峻危险源的建档登记、检测评估、监控治理,对存在的征询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及时进展整改;(三)保证录入集团公司严峻危险源治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及时、精确、完好;(四)完善严峻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严峻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五)及时如实汇报严峻危险源造成的平安消费事故;(六)落实平安消费责任制,确保严峻危险源治理责任到人,完善规章制度,标准日常治理,对严峻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第五条平安监察部的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严峻危险源治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贯彻落实上级单位及龙滩电厂相关规章制度;(二)定期组织各部门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操纵工作,断定并操纵不可容许危险源或严峻危险源,按照评价结果,按照集团公司严峻危险源平安治理规定,修订、完善严峻危险源平安监视治理规定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施行标准;(三)组织对各类严峻危险源进展普查登记,建立动态治理台帐;(四)监视检查各类严峻危险源的治理责任制落实情况;(五)监视检查严峻危险源事故预防措施的制订和落实情况;(六)参加公司组织的严峻危险源平安检查;(七)参加严峻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第六条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严峻危险源治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贯彻落实上级单位及龙滩电厂相关规章制度;(二)配合平安监察部定期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操纵工作,断定并操纵不可容许危险源或严峻危险源,按照评价结果,按照龙滩电厂严峻危险源平安治理规定,落实预测、预警、预案工作,配合平安监察部完成相关严峻危险源的建档登记、检测评估、监控治理,对存在的征询题及时进展整改;(三)保证上报平安监察部的严峻危险源治理信息及时、精确、完好;(四)完成相关严峻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严峻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五)及时向平安监察部汇报严峻危险源造成的平安消费事故;(六)完善本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标准日常治理,确保严峻危险源治理责任到人,使本责任区的严峻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第七条班组(值)的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严峻危险源治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贯彻落实上级单位、龙滩电厂及本部门相关规章制度;(二)配合部门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操纵工作,断定并操纵不可容许危险源或严峻危险源,按照评价结果,按照龙滩电厂严峻危险源平安治理规定,落实预测、预警预案工作,配合部门完成相关严峻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