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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险业务核赔指引(DOC38页)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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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3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7页第一章出口货运险核赔第一节货损的检验第二节立案登记第三节单证的审核第四节赔款的给付第五节检验费与代理费用的支付第六节案卷管理第二章进口和国内货运险核赔第一节接受报案第二节查勘检验与施救第三节收单立案第四节理赔第五节国内货运险代查勘理赔第三章集装箱运输方式下的理赔第四章追偿第一节实施追偿前需审核的问题第二节追偿的法律依据和单证第三节追偿工作程序第五章共同海损和救助第一节共同海损第二节救助第六章货运险案件的诉讼和仲裁第一节诉讼第二节扣船保全货运险业务核赔指引货运险核赔是指全程处理货运险各险种的赔案,包括损失通知、保险索赔、损失确定、责任审定、赔款计算、赔款给付、追偿以及与货运险业务相关的救助、共同海损、诉讼与仲裁等各项工作。第2页共3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7页第一章出口货运险核赔第一节货损的检验一、非保单指定代理人检验的处理方式在正常情况下,收货人应根据保单的要求,向保单载明的我司海外代理人申请检验。若收货人未按保单指明的代理人申请检验,另行申请其他检验人检验,可按情况分别处理:1、属于被保险人不熟悉手续,损失也不大的,可接受。在回复函中,必须强调今后应按保单规定申请检验;2、损失较大,牵涉到责任归属和金额高低的,则视情况请保险公司聘请的代理人再行复验;或拒赔。3、对经常违反保单规定的被保险人,应视情况拒绝赔偿。4、损失金额的审定,还应考虑损失发生地而定。对文化程度较高,港口管理较完备的地区,如欧美地区,损失金额在500美元以下的,可按第1)条处理;对中等地区的国家,如拉美、东南亚,损失金额在300美元以下的,按第1)条处理;对人员素质差,港口管理混乱的,如西非、毛里求斯、印度、尼泊尔等,必须要求按保单规定申请检验,否则不予赔付二、申请检验的货损起点对于整件短少的货物,收货人持有港务局、装卸公司或承运方、船方、铁路、航空公司等所出的短缺证明或计数单等证明的,就不一定要申请检验。对损失数字很小(USD100以内)的案件,所化检验费很可能高于损失本身的数字,可不检验。代理人通常出具不检验损失报告以资证明。若由被保险人直接邮寄报案,也可接受。三、申请检验的期限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发现保险货物受到损失,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或其代理申请检验。这样的规定的目的,在于确定损失是否在保险有效期限内发生,可以迅速采取防止损失扩大的措施,掌握第三者的责任。“立即”的含义是被保险人在获悉货物受损后,应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无延迟地申请检验。在实际损案中经常碰到保险货物在运抵收货人最后仓库,搁了一定的时间才申请检验。这时,保险责任期限通常都已终止可分以下情况处理:1、属收货人本身的原因而延迟的,扣除扩大损失部分2、情况严重,难于确定责任的,可拒赔第3页共3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37页3、属收货人在无法控制的情况下延迟申请检验,可合情处理,但对明显属于保险责任满期后发生或扩大的损失部分仍应扣除。4、一般情况下,检验期限掌握如下:1)对偷窃、短少及污染:一般应以在提入仓库十天内检验为限。也可根据具体情况掌握,在三天至十余天。但经证明损失在保险期内发生的,则不论多少天,均可赔付。2)对破碎、钩损等损失,在无道德危险之嫌的情况下,若无特殊不正常情况,一般可考虑赔付。3)对于海水及雨淋损失,一般可视作运输途中发生。但对由于延迟而使损失有所扩大,能够区分的,应剔除。第二节立案登记一、登记内容:在核赔系统输入立案要素,包括日期、编号、保户名称、保单号码、保险标的名称、数量、保险金额、运输工具、出险地点、出险原因、出险日期、损失估计、经办人等。二、核对保单:通过核赔系统核实此票货物是否属保险公司承保,包括核对批单。核对内容有:保单号;批单号;承保条件等。生成立案号,以防重复立案和赔款。三、理赔案卷装订成册:案卷装订应按照日期的先后顺序倒排列。最早的来函放在最后,后来的信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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