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关于印发《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沈劳发〔2001〕44号各区县(市)劳动局、财政局、卫生事业管理局,市直委、办、局(公司、集团),中央、省驻沈单位:现将《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考核办法为促进定点医疗机构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权益,根据《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和《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实现"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的基本医疗保险总体目标,确保统筹基金收支平衡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核内容包括十二个方面,采取百分制,具体分配如下:1
医保管理方面,标准分8分;2
综合服务方面,标准分8分;3
门诊诊疗及处方方面,标准分10分;4
入、出院标准方面,标准分10分;5
住院诊疗及病历方面,标准分10分;6
特殊检查治疗及服务方面,标准分10分;7
转诊转院方面,标准分6分;8
收费标准方面,标准分10分;9
结算管理方面,标准分10分;10
财务统计管理方面,标准分8分;11
医疗资料保存方面,标准分4分;12
电脑操作及维护方面,标准分6分;具体评分标准及扣分标准详见附表
三、考核方式、方法由市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卫生、药品监督、物价、审计、工会和经办机构等部门,按照考核内容,每年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进行两次定期考核(年中、第2页共7页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年末各一次)
平时市劳动行政部门对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