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页共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页顺德区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核发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SDJZ09009-1)附件2
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2
1服务要求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环境、经济的协调发展,根据《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及顺德区的实际情况,现对顺德区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进行核发,并通过政府采购若干的核发定点服务单位采购
本次采购,计划在顺德区范围内设立若干个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发放服务点(成交供应商)
让申请人(车主)到各标志发放服务点办理领取环保分类标志业务,标志发放服务点(成交供应商)提供对申请人(车主)的相关资料审核、车辆信息录入系统、打印分类标志、录入信息维护等的服务
一、服务人员/设备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3名以上经环境保护部门培训的上岗人员;2、供应商必须在顺德区范围内设有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要求的固定场地(发放环保分类标志的窗口/地方);3、供应商必须配备开通与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在线监控与数据传输网络,并按规定实时上传检测数据;4、供应商必须具备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发放的专用电脑及打印设备1)电脑配置要求:操作系统:Windows2000/XP;内存:512MB以上;硬盘可用空间:512MB以上;显示器:彩色VGA、最佳使用分辨率1024×768及以上;MDAC2
7以上;2)打印设备配置要求:票据打印机
二、标志核发服务流程:申请人(车主)到各标志发放服务点提交身份证、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和有效检测报告原件→发放人员审核身份证、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和有效检测报告→尾气检测及现场检查合格的→发放人员打印相应的标志→申请人填写领取登记表→申请人领取标志并取回身份证、行驶证、车辆登记证→申请人将标志贴到车辆对应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