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服务业重点行业抽样调查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制定深圳市统计局企业调查队修订2006年5月-1-说明一、调查目的:为抽样调查方法在服务业中的应用和组织实施积累经验,同时也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参考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统计调查方案
二、调查范围:包括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体育和娱乐业12个行业大类
三、调查对象:法人企业和个体户
四、调查内容:调查内容包括营业收入、人员薪金、上交税费、营业利润、固定资产和从业人员等指标
本方案包括2张调查表,企业调查表和个体户调查表,具体内容详见表式
五、调查期及报送时间:1、调查期为2006年1至5月份(企业调查表的基期是2005年1至5月份的资料);2、上报时间及方式为2006年6月20日前各区统计局将报表收齐送到或传真到市统计局企业调查队
六、基本抽样方法:对调查总体中的企业部分采取目录抽样,个体户采用二阶段抽样
目录企业样本和一阶段整群样本居委会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抽取确定,个体户样本由市统计局企业调查队根据方案要求抽取
七、组织实施:各区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样本企业和个体户的调查工作;市统计局企业调查队负责数据录入汇总并上报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
-2-第3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5页问卷号码□□□□□《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调查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服务业样本企业调查表2006年1至5月表号:F701表制表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06]77号有效期至:2006年7月一、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详细名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