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3页新闻自由与审判公正之间的平衡关键词:加拿大陪审公正审判偏见救济内容提要:加拿大的陪审制度属于英美陪审团制,但它在价值趋向上追求新闻自由与审判公正之间的平衡,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一套相应的制度,如:对新闻自由实行限制,防止新闻宣传造成陪审团的偏见、对审前偏见提供救济以及对审判过程的其它环节中陪审团的权限加以限制等
加拿大的经验对于我们改革和完善人民陪审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加拿大的陪审制度起源于英国,属于英美式的陪审团制
1892年加拿大议会通过了《刑法典》,规定严重犯罪实行陪审审判
1982年的《加拿大宪法法案》的第一部分《加拿大权利和自由宪章》(下简称《宪章》)规定:“除了依据军事法律应由军事法庭审判的案件以外,任何犯有应处五年监禁或更严重处罚的罪行的人,有权得到陪审审判
”加拿大陪审制度的具体规定主要体现在现行的《加拿大刑法典》以及判例法中
加拿大的陪审制度在许多重要方面继承了英美陪审制度的基本内容
但是,一般认为,英国强调的是审判公正优先于新闻自由的价值,它对于法庭诉讼过程进行报道的行为,规定以“藐视法庭”论处;美国则以NebraskaPressAssociationv
Stuart等案为代表,体现了新闻自由重于审判公正的价值观
(注:CliveWalkeretal
,TheReportingofCrownCourtProceedingsandtheContemptofCourtAct1981,55MOD
647(1992)
)对于这两种不同的价值观,加拿大采取了同时兼顾新闻自由与审判公正两种价值的立场,并试图在这两者之间保持一种平衡
加拿大陪审制度的这种价值追求,来源于加拿大《宪章》和《刑法典》的立法精神
《宪章》第11条(d)款规定,被告有权“在被证明有罪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