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车操作规程各铁路局:为适应铁路运输生产和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需要,确保列车运行安全、正点,使机车操作规范化、标准化,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机车操作规程》进行了重新修订,现予公布,自2000年5月1日起施行
各铁路局要组织机务运用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机车乘务员认真学习《机车操作规程》,根据新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并认真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2000年5月1日机车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机车乘务员是铁路运输的主要工种,为使机车乘务员操纵列车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机车操作规程》(以下称”本规程”)
第二条机车乘务员和各级机车运用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本规程的规定,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遵章守纪、爱护机车、平稳操纵、安全正点”
第二章段内作业出勤第三条出乘前严禁饮酒,必须充分睡眠,准时出勤
第四条认真抄阅运行揭示,根据担当列车种类、天气等情况,制订运行安全注意事项,并摘录于司机手册
第五条出勤时,应按规定整洁着装,携带工作证、驾驶证,到机车调度员处报到,认真听取指导,领取司机报单及列车时刻表,将IC卡、司机手册交机车调度员审核并签认
接车第六条交接机车时,认真了解机车运用、检修情况,办理燃料、耗电交接,领取工具、备品
蒸汽机车应到化验室了解锅炉软水情况
第七条检查机车时,应对走行部、基础制动装置、牵引装置、制动机、电气控制系统、机车行车安全装备和柴油机、主变压器、受电弓、锅炉等进行重点检查试验
1.东风4型内燃机车检查项目见附表一
2.韶山4型电力机车检查项目见附表二
3.前进型蒸汽机车检查项目见附表三
4.本规程规定以外的机型,由铁路局参考本规程自行制定
机务段应根据乘务方式、整备设备、技术作业时间等情况参照上述三种机型”检查给油程序”的技术规定,制定具体检查内容及要求
第八条东风4型内燃机车电气动作试验按附件一规定进行;韶山4型电力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