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车间班组长平安消费责任制班组长详细负责本班组的日常工作,协助车间主任开展各项平安活动,提出改良平安工作的建议;严格执行有关平安消费的各项规章制度,觉察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监视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一、岗位职责第1条协助车间主任抓好本班组的治理工作,对车间主任负责。第2条合理地组织本班组人员,保质保量完成车间下达的各项任务。第3条对本班组人员平安负责,是班组平安第一责任者。第4条负责本班组设备的日检排查,觉察征询题及时处理汇报。第5条班组人员不服从安排的,有权不安排其工作。第6条搞好本班组内部团结,与班组人员进展沟通,协调好班组中的各种工作关系。第7条抓好班组质量治理工作,第一时间向车间反映不合格品。第8条负责本班组人员的平安、产质量量、材料考核,为车间工资分配提供有效的数据。第9条负责本班组消费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并认真填写好交接班工作。第10条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平安消费的规章制度。第11条组织班组级平安教育。第12条定期组织平安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平安,班中检查平安,班后总结平安。第13条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平安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平安设备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第14条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视检查本辖区工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维护正常消费秩序。第15条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平安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治理工作,使之完好。第16条认真执行标准化车间、平安标准化、职业平安健康等平安活动的标准要求,不断完善现场平安消费环境。第17条觉察隐患要及时处理,作好记录,不能处理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操纵措施,发惹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二、责任追查第18条对未履行岗位职责或因而导致事故的,按照国家平安消费法律法规、上级有关规定及《唐村实业平安消费行政征询责方法》,给予责任追查和经济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