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严重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我省严重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严重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反响,全力抢救,妥善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平安,维护社会稳定
编制依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施行条例》和《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省道路上发生的,需要结合相关部门共同施行救援和处置的严重道路交通事故
工作原那么(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
在处置严重道路交通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按照在处置严重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地开展抢救、事故处理和蔼后工作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建立应对严重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响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响,处置得当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省严重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现场处置机构和市、县(市、区)严重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组织指挥机构发生特别严重(I级)、严重(Ⅱ级)道路交通事故,或超出事发地市政府应急处置才能的严重道路交通事故,需要结合相关部门共同施行救援和处置的,省道路交通平安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转为省严重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严重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省指挥部设在省公安厅
日常办事机构省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现场处置机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省指挥部依照道路交通事故严峻程度、涉及范围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