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征地补偿安置法律政策手册篇一:2014年最新国家征地补偿标准2014年最新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新标准2014随着土地治理法修正案提请全国人大初审,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提及其任内要做完的第二个“困难的事情”——制定并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真正保障法律给予农民的财产权利——有了进展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土地治理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被提请会议审议
草案删除了现行法第47条中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处给予补偿,以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内容
草案第47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按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那么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
”“现行征地补偿制度是由土地治理法确定的,最关键的条款是第47条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在作草案说明时说,“分两步走,先集中精力对第47条进展修正,待土地治理法修正案通过后,由国务院制定条例
”宋大涵表示,从补偿原那么看,原47条的规定没有综合考虑土地年产值以外的其他要素,包括土地区位、供求关系以及土地对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功能
从补偿标准看,“30倍上限”规定过死,不习惯不断变化的经济社会开展情况和各地不同情况
草案指出,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的详细方法,由国务院制定
按照国务院制定的详细方法,省、自治区、直辖市能够规定补偿安置的详细标准
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认为,这是一个特别大的进步,符合中央提出的改革征地制度要尊重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的精神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正
会议指出,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的情况下,占地过多过快征询题日益突出,必须推进改革、健全法制,严格约束占用耕地
十八大报告也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