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掘队队长平安消费责任制第1条在矿党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平安消费方针、政策、法律、法令
严格执行矿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执行煤矿三大规程“,按照平安第一,消费第二“的原那么组织掘进工作,实现平安消费
第2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工区平安治理制度,细化平安责任、量化平安考核标准、硬化平安治理措施,提高执行力、加强服从力、培养平安力,依法从严治理,保障平安消费
第3条开展经常性平安教育,工区党政领导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平安消费会议,传达上级平安消费文件、会议等精神,分析一周平安消费情况,落实下周平安消费工作,排查平安隐患
第4条有打算的组织本区人员参加技术和业务培训,职工培训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有关平安消费的法律、法规和平安消费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平安消费认识、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
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平安消费知识,熟悉有关的平安消费规章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平安操作技能
未经平安消费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5条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平安作业培训,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历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6条在有较大危险要素的消费现场和有关设备、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平安警示标志
第7条教育和催促职工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平安消费规章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并向职工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要素、防备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8条必须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视、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那么佩戴、使用
第9条工区平安消费治理人员应当按照本单位的消费特点,对平安消费情况进展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觉察的平安征询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第10条完成和超额完成矿下达的掘进打算,掘进任务和矿领导安排的其它各项工作
第11条区队治理人员必须经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