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责任告知书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签字:施工企业:********工程有限公司签字:监理单位:******管理有限公司签字:******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监理部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责任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在工程施工管理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保护施工过程中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施工中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责任告知各方
一、责任目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组织施工,杜绝重伤、死亡事故及重大财产损失
二、责任主体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单位;业主项目主管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有领导责任
项目经理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直接责任人
三、安全责任(一)建设单位1、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总包工程及各专业承包工程,未包含在总包合同内的工程项目),不得肢解工程,不得未办理报建手续擅自开工
2、总承包、各分包和专业承包施工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将工程发包给未取得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3、已包含在总包合同内的分项工程,不得指定分包,违法分包
4、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5、工程开工前必须与燃气集团签订燃气保护协议
6、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7、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