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公司公交分公司行车平安治理方法第一章
第一条、为加强行车平安治理,维护企业正常的消费运营秩序,有效的预防、操纵行车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平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浙江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方法〉、《浙江省平安消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集团公司行车平安治理制度,结合公交分公司、舜江客运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行车平安治理的主旨是认真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管消费必须管平安”、“谁主管、谁负责”的平安消费治理责任制,自觉接受行业治理国家监察和群众监视
第三条、行车平安治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建立健全有效的平安治理机构和制度,装备平安治理人员,落实平安治理目的和责任,组织平安教育和业务培训,施行行车平安监视、检查及考核、奖惩,保证平安消费必要投入,使平安消费的预控、监控、群控、互控和自控监视机制运转正常,实在提高平安治理水平,确保旅客运输平安,最大限度地为社会提供平安、及时、经济、方便、温馨的运输效劳,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的
第四条、行车平安治理工作是一项全方位的系统工程,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建立和健全平安网络体系,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斜向到角
把平安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研究、常布置、常落实、常检查,树立人人管平安人人抓平安,人人为平安的气氛
平安治理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
第五条、公交分公司、舜江客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平安消费领导小组,由公司经理任组长,分管平安消费副经理任副组长,安机科长、各车队长为成员
第六条、行车平安治理领导小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