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XX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XX县区教育局《关于印发〈XX县区教育局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校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的范围:本《预案》是指在我校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伤(急性中毒)10人以上(含10人)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重大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事故包括:1、重特大火灾事故;2、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3、重特大校舍建筑质量安全事故;4、民用爆炸物品重特大安全事故;5、化学危险品重特大安全事故;6、锅炉和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7、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一)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须在校长室统一领导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处室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二)成立XX县区实验小学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
总指挥由校长担任,如有特殊情况校长不能到位时,由分管副校长代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相关分管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教科室、幼儿园、少总部、工会、勤工办等负责人组成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下设下列办公室:第1页共4页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负责安全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下设若干个专门办公室,由相关牵头处室负责
1、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办公室同时负责教工集体活动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教学活动、兴趣班活动等安全事故救援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内,由教务处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