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治理制度与救援预案为了更好地贯彻施行《平安消费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平安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预防与操纵本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本矿职工的人身平安和健康,改善消费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本矿的平安健康开展,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发性严峻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操纵和处理,按照上级职业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本矿实际,本着反响迅速、处理得当“的原那么,制定本矿的应急救援预案
二、职业病危害的目的分布按照本矿各岗位存在的煤尘、矽尘、水泥尘、噪声等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特点,确定采煤一区、采煤二区、采煤三区、掘进一区、掘进二区、运输工区、皮带工区、巷修工区、通防工区、安装工区、运转工区、机厂等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目的
职业病危害事故级别:1、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2、严峻职业病危害事故三、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1、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地点、人数、可能引起职业危害事故的缘故,调度室在做好详细记录的同时,立即报告矿领导并通知矿医院进展救治处理
2、矿医院值班人员在接到矿调度室发出的有关职业危害事故的通知时,应认真做好记录,立即通知院长、值班医师,并做好急救药品、器械等预备
如矿紧急命令抢救车出车时,值班人员有权直截了当调度值班司机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地点,值班司机接到命令后,应在3分钟内出车,值班医护人员应携带抢救物品随车出发
3、值班医师接诊事故患者后,应立即进展细心全面而又重点的查体,迅速明确事故缘故及病情,进展现场紧急救治
现场如不能确诊时,在时间许可的条件下可自行确定回矿医院或转人民医院或者兖矿总医院治疗,施行及时有效的救治,并将救治情况随时报告矿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