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_____国土局监察情况报告(2篇)-自查工作报告学校:_________教师: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国土局监察情况报告(2篇)-自查工作报告第一篇我县位于中部,是市北大门。县域总面积为1248平方公里,全县总人口31.3万,下辖8乡5镇2场,134个村委会。县内已发觉的矿产有20余种,有锡、铜、铅、锌、金、银、钴、锰、铁、钨、稀土、铀、煤、萤石、石墨、水泥灰岩、高岭土、岩盐、芒硝、云母、石英石、水晶石、麦饭石、饰面花岗岩及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粘土等,岩盐和萤石为我县优势矿产,20**年全县矿业总产值3.41亿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4.7%。我县现有采矿权企业52家,其中按发证权限分类,省级0家,市级发证9家,县级发证43家;按矿种分类,岩盐2家,萤石1家,硅石3家,饰面用花岗岩3家,普通建筑用石8家,砖瓦用页岩4家,砖瓦用粘土31家;探矿权10家,按勘查程度分类为普查8家,预查2家;按勘查矿种分类为铜多金属矿5家,金矿2家,古铅多金属矿1家,铜矿1家。为实现我县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常态化,制度化,我县严格根据《法律规范》和《责任制》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矿产执法监察工作。根据赣国土资字[20**]239号和吉市国土资字[20**]142号文件精神,今年以来,对比检查范围和内容全面开展了矿业权自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1、探矿权情况。我县共有探矿权企业10家,其中9家探矿权于20**年度进行了勘查项目年检,省云庄金矿普查于今年2月份取得勘查许可证。目前,我县20**年度勘查项目年检工作正在开展中。从去年年检情况和今年我局平常掌握的情况来看,我县探矿权人不存在圈而不探、越界勘查、擅自进行边探边采及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情况。2、矿山企业依法开采情况。20**年我县全面进行了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并于今年8月份通过了省厅成果验收,核查成果反映全县存在问题的矿山有25家,根据存在的问题,我局仔细进行了核实,经过实地核实,恶意超越矿区开采范围的企业有2家,目前已进行了处罚并责令退回矿区。其他23家企业均属非恶意越界开采,具体情况为:一是因实地核查技术单位差错造成的有2家;二是原储量简测坐标存第2页共7页在错误及地质报告编制单位误差致使矿区偏移或漂移的有15家,目前已聘请地质队重新做地质报告的有4家,其他矿山拟年内办理完矿界调整手续;三是超出范围的采坑为该企业老采区的有6家。另外,从今年巡查的情况来看,我县矿山企业不存在新的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违法行为。3、矿山企业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及开采保护性矿种等行为情况。我县仅有萤石矿应实行开采总量控制,今年市局下达的控制开采矿石量为3.8万吨,因控制指标于今年8月份才下达,目前尚无法确定是否超标开采。4、矿山企业开采情况及年报情况。我县辖区内矿山企业全部根据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进行开采矿,同时全部提交了20**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报告。5、20**年度、20**年度矿山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缴交情况。我县严格根据矿补费征收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方面不定期主动上门服务,为矿山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大力加强对辖区内矿山企业主有关矿补费征收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争取企业主理解支持;另一方面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依法行政,严格收缴制度。20**年矿补费足额征收上缴国库330200元,20**年矿补费目前已上缴国库306600元,还有5家矿山企业未及时缴交,我县已组织人员催缴。6、矿山企业用地情况及矿业权与20**年度卫片监测涉及图斑的关系情况。为法律规范矿山企业用地,去年我县抽调用地股、地矿股、测绘队工作成员组成专门工作组,到每个矿山企业实地测量,根据测量成果,下发临时用地办理通知。20**年全县50家矿山企业办理临时用地45家,还有5家今年已下发通知补办。20**年全县52家已办理临时用地的有16家,其余正由局执法监察大队督促办理之中。20**年度卫片监测涉及图斑的矿业权有一家,为县乡村委会天井岗山页岩矿,采矿权人县青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号C36082420**127120**3354。20**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监测面积73.7亩,实测面积73.7亩,属未利用地,为新增建设合法用地,2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