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转工区区长岗位责任制运转工区区长是本工区平安第一责任者,负责本工区皮带运输中的平安治理工作
运转工区区长必须掌握煤矿平安消费专业知识,并依法通过培训,获得平安资历证书
一、岗位职责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消费方针,履行平安第一责任者的职责,保证井下皮带运输恪守国家有关平安消费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标准
第二条按照矿下达的工作任务,制定本工区工作打算,组织各班组严格按照工作打算、平安措施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第三条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工区各岗位平安责任制和各项治理制度,严格按规定进展考核;组织好本工区平安质量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现场存在的平安、质量隐患
第四条及时参加矿平安消费办公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平安指示精神,按时召开工区区务会等各项平安会议,及时总结工区平安消费情况,研究处理平安消费中存在的实际征询题
第五条按时组织从业人员进展平安学习,负责本工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视治理
第六条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平安隐患排查会,及时排查消费中的平安隐患,并组织治理
第七条做好平安薄弱人员的排查与帮教
第八条认真组织落实运转工区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九条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第十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查第十一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运转工区区长警告处分;造成严峻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严峻事故预兆或者已觉察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拒不执行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平安监察人员的平安监察指令的
第十二条煤矿发惹事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运转工区区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二)伪造、成心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