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队伍建设为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学校应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根据各处室职能,明确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分工,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和部门”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成立相关的安全项目组,建设一支人员齐、素质高、快速高效负责的专兼职安全管理队伍,形成安全网络体系,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学校不得聘请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学校要依法为教职工(特种工种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和校方责任保险
学校教职工不得有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学校安全队伍建设的重点,首先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安全管理网络体系,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实行全方位、全天候、全员额的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学校安全的管理水平
其次要注重对安全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定期召开安全队伍会议,邀请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对学校安全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安全人员熟悉分管的业务
有条件的学校要走出去,到外地学习学校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提高自身素质,确保学校安全管理万无一失
学校安全工作应设立以下工作组: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包括校长、副校长、科室负责人
具体领导和监督学校安全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执行学校安全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对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对安全工作负责人的奖惩
2、安全教育组
主要成员为教导处主任、课程开发员、班主任等
其主要职责为开发、开发安全教育课,固定安全教育课时,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初步掌握和了解安全自救知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