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文-农村税费改革的制度缺陷及解决思路(1)农村税费改革的制度缺陷及解决思路(1)‘农村税费改革是建国以来我国农村继土地改革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之后的又一次重大变革和制度创新
它是在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民负担日益加重和农村矛盾日渐突出的宏观背景下提出来的,其根本目的是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规范农村分配关系从安徽省及全国其他试点地区情况看,本次农村税费改革虽然在减轻农民负担、规范税费体制、稳定税负水平、简化征税方式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由于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加重农民负担的旧体制因素政策设计存在严重的制度性缺陷,因此改革过程中引发了诸如农村基层政权机构运转困难,农村中小学经费得不到保障,农村公益事业难以为继等方面的问题如果没有配套措施和对当前改革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农村税费改革将很难持续,且农民负担客观上存在反弹的可能性
对此应高度重视,因为类似现象曾在中国历史上多次重演,即每一次税费改革在短暂减少税费之后不久,各种税费问题又回潮,并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从而导致所谓的“黄宗羲定律”
要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跳出“黄宗羲定律”,必须从源头着手,改革原有的制度安排,实施制度创新
农村税费改革的基本内容可以大致归纳为三个方面:(1)通过取消三提五统、各种杂费、逐步取消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建立以税率提高的税以及农业税附加为主体的农村税制,可以简称为费改税;(2)通过中央和各级政府配套财政转移支付填补地方财政缺口;(3)村内兴办各种其他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要资金,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
这一改革无疑具有积极与深远的意义,税改之后,农民负担平均水平确实有所降低
但是,这并不能够掩盖其所存在的以下问题及制度设计上的缺陷:1税费改革目的具有单一性和短期性
减轻农民负担是此次税改的根本目标,其他各种配套改革都是围绕减轻农民负担展开的
然而,农民收入低、负担重只是问题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