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平安治理规定
一、施工根本要求
1、施工前应进展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展核查,理解物业治理的有关规定
2、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3、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备;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上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4、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
承重构造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备
5、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展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
装饰装修工程不得阻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
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平安治理的规定
6、施工人员应恪守有关施工平安、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7、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以下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2、安装、维修或撤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3、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4、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5、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8、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2、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3、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9、文明施工和现场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人员应穿着整齐
2、施工人员应服从物业治理或治安保卫人员的监视、治理
3、应操纵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4、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
5、室外堆料应恪守物业治理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备
6、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
7、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