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煤矿安全督察员工作初探我是2005年被县委、县政府抽派到奋进煤矿从事安全督察工作的
驻煤矿之初,我就深知自己肩上责任的重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一年的督察实践,使自己更加深刻认识到,煤矿安全督察员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卫士”,肩负着监督监察所驻煤矿安全的重要使命
实行驻煤矿安全督察员制度,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煤矿法》、《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特别规定”等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的需要;是保障矿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杜绝矿难的需要;是保护国家资源与财产,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建设正常进行,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长治久安之计
如何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驻煤矿安全督察员,不辜负县委、县政府的重托,不辜负广大矿工的期望,是自己一直努力的方向
下面,我就根据本人驻煤矿实际,对驻煤矿安全督察员工作的内容、方式及方法等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驻煤矿安全督察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并坚决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煤炭工业安全生产方针,也是安全督察工作的基本方针
“安全第一”是指在看待和处理安全同生产和其它工作的关系上,要突出安全,要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
当生产和其它工作同安全发生矛盾时,安全是主要的,第一位的,生产和其它工作要服从于安全
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预防为主”是指在事故预防和处理关系上,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依靠管理,装备和培训等有效的防范措施,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
党和国家确定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是根据煤矿条件、生产特点、客观规律、历史的经验教训,所确定的一项重要的长期的方针
煤矿生产绝大多数在地下作业,工作场所狭窄、黑暗、潮湿和经常移动,多工种交叉作业,并且要同矿压、瓦斯、煤尘、水、火等自然灾害进行斗争
因此,煤矿生产的全过程中必须时时、事事、处处地把安全放在第一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