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常委会制度沟通材料县级以上地方设立人大常委会是我国民主法治进程中的一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情,是我国政治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标志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进展和完善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地方人大常委会制度的建立,在四个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是解决了地方“议行合一”体制下产生的自己任免自己、自己监督自己的问题,有利于民主的进展和进步
二是维护了地方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有利于人大代表在人代会闭会期间行使自己的权力,彰显人民的意愿
三是能够对地方经济社会重大事宜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有效支持和促进了“一府两院”的工作
四是省级和较大的市的人大常委会在不违反宪法、法律的前提下,可以因地制宜地制定地方性法规,推动了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深化
年,市原江浦县、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分别依法选举产生了人大常委会,年两区合并,之后又先后选举产生了新区人大常委会
30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了364次会议,依法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034项,作出决议、决定253项,任免国家工作人员1340人次,开展执法检查9次,为推动地区民主法制建设、经济建设、社会进展和改革开放做出了重要贡献
这些作用表明,地方设立人大常委会符合我国国情,适应和不断推动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进展和完善,同时极大地提高了人大在地方人民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权威性和影响力
地方人大常委会虽然设立已有30年,但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仍是一个新生事物,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成长和走向成熟
总结30年的人大工作经验,要想更好地发挥地方人大常委会制度的无限活力和生命力,应仔细思考和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第1页共3页一是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能从根本上保证人大常委会沿着正确方向健康进展
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不断进展与进步都得益于党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只有始终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坚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