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0页关于公开征求对《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了科学民主立规、科学决策,现将《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11年1月25日前将书面意见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给我们
邮寄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东莞市法制局邮政编码:523888传真:22831352电子邮箱:dgsfzj@126
com东莞市法制局2011年1月18日第2页共30页第1页共3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0页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运营秩序,维护乘客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运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大运量的城市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本规定所称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是指为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正常安全运营而设置的轨道、隧道、高架道路(含桥梁)、车站(含出入口、通道)、风亭、风井、车辆段与维修基地、车站设施、车辆及机电设备、供电及通讯信号系统等设施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及其相关工作
第四条城市轨道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综合管理和城第3页共30页第2页共3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30页市轨道交通运营的监管工作
市发改、规划、建设、国土、交通、公安、城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各镇街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