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有限公司文件***字[2014]第10号关于gsp认证现场检查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7月3日,贵局对****药房有限公司进行了两证换发工作的gsp认证现场检查,检查组检查人员认真负责,按程序检查,现场总结
没有发现严重缺陷,存在主要缺陷3项、一般缺陷12项
针对检查结果,本店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我们逐条逐项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主要缺陷:一:*14901计算机系统对近效期药品无法控制,不具备自动报警、自动锁定的功能
在gsp认证前,我公司对近效期药品管理及预警都是通过质量负责人手工在计算机系统里操作,之前不了解计算机系统里有自动报警和自动锁定功能
经gsp认证专家组指出不足及存在的潜在危害,认识到此前会容易造成不能及时发现近效期药品并有可能造成效期药品流入老百姓手中的潜在风险,造成老百姓的用药安全及损害公司的信誉
通过本次检查,并经过与“千方百计”医药软件商沟通,已得到了软件商的支持,得知计算机系统是存在这些功能的,在安装系统时软件商没有培训到位,没有设置启动这些功能,经过软件商的培训目前计算机系统已经解决了近效期药品的自动报警和自动锁定功能
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2014
二:*16702企业未按包装标示温度要求储存药品如头孢拉定胶囊
经认证检查组当天检查发现我公司存在少数药品没有按阴凉储存要求储存在阴凉柜里面(如头孢拉定胶囊)
经企业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复核之后确实存在这种情况,并组织全体员工认真排查及学习药品储存管理制度,使员工认识到药品没按储存温度要求储存的危害(如容易导致药品变质、失效等等)
经过公司全体员工的认真排查每个药品的温度储存要求及添加了一台阴凉陈列柜设备已经对本条款整改到位
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2014
18三:*17203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