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违法排污工厂行动工作策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39号),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利益,年6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
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为契机,以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为主线,以加强环境执法为手段,以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目标,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切实遏制污染事故上升势头,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1、要在年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基础上,对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所有违规的码头、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
第1页共7页2、要在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清环境污染危险源,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
重点是抚河、崇仁河、宜黄河等重点流域和幸福水库沿岸化工、印染、造纸、酿造生产企业和畜禽养殖业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要求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督促落实
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水质超标的排污企业,必须停产整治,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要依法关闭
3、要检查化工等企业应对事故状态下防范环境污染的措施实施情况
检查事故应急预案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具有针对性,检查防止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引发环境污染的设施和措施是否科学有效、适应应急需要
要督促企业完善和提高防范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
(二)集中整治重污染行业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对辖区内各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