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XX省XX县区认真贯彻落实,依法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很大成效
但也出现了这样或那样一些实际问题,比较突出的就是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处理问题
正确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必须明确,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活动,村民自治是党领导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产物,村民自治也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达到预期的目标
一、正确认识村委会与村党支部的关系1
澄清几种模糊认识
有的村委会的同志认为,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行使职权,村党支部无权过问,并以此为借口,排斥村党支部的领导
这种认识把基层民主极端化,是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表现,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
村民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的自治活动,村委会必须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这是我们在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中必须始终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
有的同志对村党支部核心领导作用的发挥存在片面认识
认为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就是体现在抓党建、管党务上,除此之外的权限都属于村委会
持这种观点的同志,虽然在原则上承认了党支部是领导核心,但在具体工作中不仅不接受党支部的领导,而且与党支部争权
这种对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在表面上肯定、实质上否定的观点和做法也是错误的,也必须纠正和克服
党支部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作用决不仅仅局限在抓党建、管党务上,更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必须从各个方面体现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这条原则,在我们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中,要毫不动摇
还有的同志认为,村党支部是领导核心,就是包揽村里的一切事务
这种观点忽视和否定了村委会的职能作用,看不到村委会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搞以党代政,把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理解成村里的事不论大小、巨细都要由党支部说了算,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