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2页10特殊地区建筑给水排水10.1湿陷性黄土地区给水排水10.1.1湿陷性黄土地基湿陷等级的划分湿陷性黄土地基湿陷等级的划分,是根据湿陷量的计算值和自重湿陷量的计算值等因素,按表10.1.1判定。湿陷等级越高,对防水的要求也就越严。我国湿陷性黄土工程分区详见附录J—1及附录J—2。表10.1.1湿陷性黄地基的湿陷等级湿陷类型zs△(mm)s(mm)△非自重湿陷性场地自重湿陷性场地zs≤70△70<△zs≤350zs△>350s≤300△Ⅰ(轻微)Ⅱ(中等)—300<△s≤700Ⅱ(中等)Ⅱ(中等)或Ⅲ(严重)Ⅲ(严重)s△>700Ⅱ(中等)Ⅲ(严重)Ⅳ(很严重)注:当湿陷量的计算值△s>600mm,自重湿陷量的计算值△zs>300mm时,可判为Ⅲ级,其他情况可判为Ⅱ级。10.1.2建筑物分类与举例拟建在湿陷性黄土场地上的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地基受水浸湿可能性的大小和在使用期间对不均匀沉降限制的严格要求程度,分为甲、乙、丙、丁四类。按其类别不同而采取相应的设计措施,做到既安全可靠又经济合理。1甲类建筑:高度大于60m和14层及14层以上体型复杂的建筑;高度大于50m的构筑物;高度大于100m的高耸结构;特别重要的建筑;地基受水浸湿可能性大的重要建筑;对不均匀沉降有严格限制的建筑。2乙类建筑:高度为24-60m的建筑;高度为30-50m的构筑物;高度为50-100m高耸结构;地基受水浸湿可能性较大的重要建筑;地基受水浸湿可能性大的一般建筑。3丙类建筑:除甲类、乙类以外的一般建筑和构筑物。4丁类建筑:次要建筑。甲、乙、丙、丁类建筑物的划分,可结合表10.1.2各类建筑物的举例确定。表10.1.2各类建筑物分类举例各类建筑举例甲高度大于60m和14层及14层以上体型复杂的建筑;高度大于50m的筒仓;高度大于100m的电视塔;大型展览馆、博物馆;一级火车站主楼;6000人以上的体育馆;标准游泳馆;跨度不小于36m、吊车额定起重量不小于100t的机加工车间;不小于10000t的水压机车间;大型热处理车间;大型电镀车间;大型炼钢车间;大型轧钢压延车间,大型电解车间;大型煤气发生站;大型火力发电站主体建筑;大型选矿、选煤车间;煤矿主井多绳提升井塔;第2页共12页第1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2页大型水厂;大型污水处理厂;大型游泳池;大型漂、染车间;大型屠宰车间;1000t以上的冷库;净化工房;有剧毒或放射污染的建筑乙高度为24-60m的建筑;高度为30-50m的筒仓;高度为50-100m的烟囱;省(市)级影剧院、民航机场指挥及候机楼、铁路信号、通讯楼、铁路机房洗修库、高校试验楼;跨度等于或大于24m、小于36m和吊车额定起重量等于或大于30t、小于100t的机加工车间;小于10000t的水压机车间;中型轧钢车间;中型选矿车间、中型火力发电厂主体建筑;中型水厂;中型污水处理厂;中型漂、染车间;大中型浴室;中型屠宰车间丙7层及7层以下的多层建筑;高度不超过30m的筒仓、高度不超过50m的烟囱;跨度小于24m、吊车额定起重量小于30t的机加工车间,单台小于10t的锅炉房;一般浴室、食堂、县(区)影剧院、理化试验室;一般的工具、机修、木工车间、成品库丁1-2层的简易房屋、小型车间和小型车库10.1.3根据湿陷性黄土地基的湿陷等级、建筑物的不同类别的不同要求,凡埋地管道、排水沟、雨水明沟和水池等与建筑物之间的防护距离不宜小于表10.1.3中所规定的数值。表10.1.3埋地管道、排水沟、雨水明沟和各类水池等与建筑物之间的防护距离(m)建筑类别地基湿陷等级ⅠⅡⅢⅣ甲——8-911-12乙56-78-910-12丙456-78-9丁—567注:1陕西地区和陇东—陕北—晋西地区,当湿陷性黄土层的厚度大于12m时,压力管道与各类建筑的防护距离不宜小于湿陷性黄土的厚度。2当湿陷性黄土层内有碎石土、沙土夹层,防护距离可大于表中数值。3采用基本防水措施的建筑,其防护距离不得小于一般地区规定。10.1.4新建水渠与各建筑物之间距离,在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不得小于12m;在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不得小于湿陷性黄土层厚度的3倍,并不应小于25m。10.1.5防护距离的计算,对建筑物,应自外墙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