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概述及服务响应1、项目总体概述本项目为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清障施救、道路救援及涉案车辆停放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道路交通施救及配套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汽车事故救援作为汽车服务中的一个分支,自汽车问世以来就伴随而生。在欧美各国由于汽车的普及,汽车救援服务作为道路安全和行车安全的保障,已有非常成熟的经营模式和服务模式,并已实现品牌化、网络化、区域化服务与经营。在国内,城市道路交通施救业务早期都是由交警部门负责。进入本世纪以来,由于政策的限制,很多地方的交警部门退出了汽车救援的经营性服务,逐步实行了社会化服务。但在过程中,汽车救援服务一直处于一种边缘化的状况,行业呈现分散且不规范的特征,行业内基本没有形成服务品牌,也服务没有标准,更没有形成区域化的服务网络,小规模经营,各自为战。这种状况因此导致出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城市没有统一规范的道路救援机构,发生大的交通事故或有重大警保卫任务时,不便于交警调度和指挥救援力量,快速疏通交通。二是服务不规范,宰客、乱收费的现象很普遍。三是施救设备零散、落后,不利于管理部门的窗口形象建设。四是由于行业内没有形成服务品牌,没有统一的呼叫服务平台,无法建立快捷的道路救援应急体系。近几年以来,随着我国汽车社会保有量的增加,路网的完善,人民群众安全出行要求的提高,国内道路救援服务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实践证明,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机构来承担和经营城市的道路救援服务,一方面可以借助社会的资金和力量,解决道路救援投入不足的困难。同时由专业机构专业化营运和管理,可以杜绝一些原有体制的漏洞。另一方面城市道路交通救援服务是城市的基础设施之一,带有公共服务事业的性质。比如灾害天气的应急处理等都需要企业义务承担。而且前期投资大,投资回收期长。因此在科学、有效的监管下,城市道路交通救援经营与管理,实行规模化、网络化,是最有效率、最经济的选择,是一种发展趋势。2、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要求:负责全市事故车辆救援和其他施救业务、查扣车辆的免费停放、保管及随车货物的保管。具体内容如下:(1)、具有三辆以上轻型施救车辆,两辆以上平板运输车,一辆以上拖车,吊车一台(可租赁)以上。车辆所属人均为投标人法人或投标人,(2)、道路救援人员20人以上均具有驾驶资格并且每班人员具有一人以上驾驶大型车辆资质,(3)、停车场消防要求符合消防部门关于停车场消防要求,(4)、停车场监控要求全方位、无死角并有专人巡逻、看管,(5)、能为故障车提供短时应急抢修以及牵引拖移服务,及时排除路面交通安全隐患,(6)、协助交通事故现场处置,为事故车辆提供抢修、起吊、牵引拖移服务,为事故散落提供清理、收集、转运、仓储服务,(7)、为清障作业现场、事故处理现场提供安全区域设置和隔离服务,(8)、为事故车辆和事故物资提供具备消防、照明、安全存放保管条件的免费停放场地服务和交警部门查处暂扣的违法车辆,提供免费的停放照看服务,(9)、服从交管部门的调度,参与处置道路突发事件,做好道路应急救援设备储备,(10)、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公益性、保障性服务,纠正违章、安全保卫时在指定的施救场所待命等,(11)、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全方位、全天候提供服务,(12)、施救过程配备安全防护装备、设施,并遵守安全防护要求,如因防护设施不规范引发事故责任自负,施救过程中产生道路违法自负,(13)、原停车场车辆挪移费用由中标公司承担。3、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我公司对参加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清障施救、道路救援及涉案车辆停放服务项目的招标工作深感荣幸。我我公司如中标,将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在道路交通施救及配套服务中,服从交警部门的指挥,听从交警部门的安排,接受交警部门的监督,以“业主满意”为我们的服务宗旨,以“服务精良”为我们的追求。二、道路清障救援服务方案1、部门设置(1)、救援队伍:落实救援车辆、救援人员、维修工具、常用配件,保持24小时待命,我公司在施救车辆和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