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机关请示汇报工作规范为理顺工作关系,加强上下沟通,提高机关工作的整体意识,特制订本规范
一、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各项工作都要事前请示,事后汇报
二、凡属办公室辖内干部职工提出问题可以解决和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自行解决和决定
超越职权范围的必须向秘书长或分管主任请示、汇报
三、一般情况下需逐级请示或汇报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向本室负责人请示或汇报;各委、室主任向分管主席请示或汇报;副职向正职领导请示或汇报
正常情况下,要避免越级请示和多头请示
四、对重大事项或超出工作权限和职责范围的事项,要逐级请示报告,不得擅自答复和处理
紧急、特殊情况可越级请示报告,但事后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五、遇重大社会经济问题或其它具有保密必要的政治敏感性事件,应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避免产生某些负面影响
六、办公室及各工作室请示事项遇到分管领导不甚明了的情况时,一般在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再向主要领导1请示,并按领导批示抓好落实
七、机关各级领导在下级请示、汇报工作后,应视情况给予答复
对要求解决的问题,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应当场给予答复解决
对超过职权范围无法答复解决的问题应尽快向上级请示报告
八、因不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或借口请示报告而推诿扯皮、回避矛盾和将矛盾上交等,造成工作失误或出现其他重大问题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篇:区政协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汇报区政协办公室效能建设工作汇报年初以来,政协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争创一流的精神,认真细致,严抓落实,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第1页共11页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现将1至3季度效能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如下:一、强化领导,明确全年工作思路效能建设是一个机关保持活力,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手段
区政协办公室高度重视机关效能建设,年初就对全年重点工作做出安排,明确了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和完成时间节点,并安排一位区政协领导牵头指导
政协办公室为确保各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