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选择合格的承包商,对承包商实施全过程的安全检查、监督和管理,确保承包商符合桦甸矿业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要求
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为目的,为规范工程承包,特对其使用与管理的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应范围适用于汉中市矿业公司雇佣来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的部门、单位或合作者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承包商管理第三条承包商管理部门及职责(一)生产技术部是汉中市矿业公司承包商管理的职能部门;(二)负责制定承包商管理制度;(三)负责组织对承包商的选择、准入、评价、优化、停权、解冻和管理(承包商的停权和解冻应上报分管经理,按照权限审批后方可实施,并将审批结果上报通钢矿业公司有关部门备案);(四)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查承包商的安全资质;(五)安全环保部参加对承包商的安全业绩审查;负责对承包商人员(劳务用工)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检查监督承包商(劳务用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活动;(六)工程主管部门和施工所在地单位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理工作;(七)桦甸矿业公司工程部门与承包商订立的承包合同中要有安全和责任等相关技术要求条款
第四条承包商的资格准入条件(一)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三)承包商过去的安全业绩表现资料;(四)服务类型、经营范围和资质证书;(五)工程所在地建委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六)审查承包商安全计划书;(七)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或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八)承包商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有关信息资料;(九)承包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十)符合桦甸矿业公司按相关规定要求的条件及招投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选用与评价(一)选用承包商必须坚持“补充内需、严格评审、合同管理”的原则,通过合理有序地招(议)标,择优选用具有相应管理和施工能力,具有安全、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