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旁听观后感》法院旁听报告时间:2010年6月14日地点:XX省XX县区人民法院城关法庭案件类型:“在校扭伤致残学生起诉学校赔偿”纠纷案原告:董某,男,1993年9月19日出生,汉族,学生,住XX省XX县区城关街道
(未到庭)法定代理人于某,女,1972年1月17日出生,汉族,无业,住XX省XX县区城关街道
委托代理人雷永忠,男,1968年5月11日出生,汉族,北京幸福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住XX省XX县区韩村河镇东周各村一区9号
XX省XX县区房山某中学,住所地XX省XX县区
法定代表人王某,校长
(未到庭)委托代理人刘书国,XX省炬原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晋某,男,1970年1月14日出生,汉族,该学校老师,住XX省XX县区城关街道
案件的主要内容
生在学校跑步时不小心掉入校内未种植树木的土坑中,将脚踝扭伤,经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
近日,学生将学校告到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费11万余元
原告董某诉称,自己是XX省XX县区某中学初三年级的学生
2009年2月23日上午上完最后一节课,自己怕下午上课迟到急着赶回家吃饭
在跑步经过新教学楼时,误入被积雪覆盖的尚未种植花草的土坑中
造成原告左踝扭伤
后经法医鉴定,原告为十级伤残
当时该土坑周围未设任何警示标志及防护措施
故诉至法院,要求学校赔偿自己医药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合计113941
案件审理程序
下午14点10分审判长宣布开庭,接着原告宣读诉状
对方答辩,法庭调查,法庭论依据程序化进行…在原告的诉状中,原告提交的证据(有关医疗费用等的计算证明)1、诊断证明书2份,原件
证明原告伤情
第1页共3页2、学生证明1份,原件
证明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学生和学校之间的关系,以及原告因伤休学的证明
3、入院记录3份,原件
证明原告当时受伤后在XX县区中医院进行治疗手术的具体情况
4、手术记录3份,出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