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汇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市认真扎实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治理范围、治理重点、时间安排和具体措施上,条块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开展,确保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取得了初步成效。现根据省治贿办明电([20XX]3号)要求,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情况(一)完善治理网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检察院反贪局、市审计局、市卫生局和市纪委监察局7个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日常工作,一般事宜由纠风室承担,重大事项开碰头会会商解决,从组织领导上保证治理工作力度不减。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也按照市里的要求,有负责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领导体系,确保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二)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我市始终坚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当作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心,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重点部署,在调查研究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明确了治理重点和目标、落实了各部门责任。着重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在商业活动中搞官商勾结、索贿受贿的违法犯罪案件和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顶风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遏制商业贿赂犯罪行为。以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重点领域以及电信、电力、质量技术监督、环保、银行信贷等方面为重点,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巩固治理成果。继续抓好工程建设、医药购销、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五个重点领域的长效机制建设。对重点领域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加强行业规范建设,促进行业自律,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遏制“潜规则”等腐败现象的产生和蔓延,努力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第1页共4页(四)狠抓落实“四抓手”。为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我们狠抓学习动员、工作交流、调研整改和督促指导等工作,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抓学习动员、深化认识。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决定,学习贯彻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开展专项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同时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在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动员发动、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来抓。二是抓工作交流、相互促进。对各单位开展专项工作的基本做法和进度进行通报交流,适时公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有关情况,专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及时召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工作会议或相关部门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和交流,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三是抓调研整改、建章立制。认真抓好调研工作,分析把握各自领域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和规律特点。特别是发生过商业贿赂被查处的单位,通过认真开展剖析活动,查摆原因,深挖根源,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和应对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四是抓督促指导、全面提高。为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开展专项工作,及时掌握各地、各部门开展的专项工作有关情况,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常下去巡视检查,并结合我市实际,下发了《对重点领域和行业自查自纠工作开展“回头看”的通知》。同时,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实际,提出一些针对性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各部门更好的开展工作。(五)重拳出击查案件。不重拳出击查案件,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就没有影响力和震慑力,宣传教育就起不到好的效果。为此,我们始终强化查办大案要案意识,坚决查办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继续完善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检察、公安、审计、工商和纪检监察等系统举报投诉网络的作用,畅通发现商业贿赂问题线索的渠道。坚决纠正和防止对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有利于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