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治理现代化》读后感(6篇)俞可平教授著作的《论国家治理现代化》分别从治理和善治的理论基础、全球化与治理变迁、社会自治与治理秩序以及全球治理等角度,深刻阐释了国家治理现代化之于现代中国的现实意义。本书强调了2个观念的转变。从国家统治走向国家治理,从社会管理走向社会治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种全新的政治理念,表明我们党对社会政治发展规律有了新的认识,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重要创新,也是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转向执政党的重要理论标志。从实践上说,治理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也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势必要求对国家的行政制度、决策制度、司法制度、预算制度、监督制度等进行突破性的改革。一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只有解放思想,才可能冲破传统和教条的束缚,提出新的观点和见解。治理体制的改革属于政治改革的范畴,比起其他改革更具有政治敏感性,更容易使人们畏首畏尾,解放思想尤其重要。实事求是就要求我们要正视中国的实情,一切从中国出发,摸索出符合国情的改革治理良策。二要克艰攻难、敢闯新路。改革已步入深水区,可以吃的肉都已经吃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骨头。现存的不少治理体制机制不尽合理,有些违背了政治学的公理,有些则严重损害了国家和公民的利益。例如,至今仍有一些机构只有权力而几乎不承担责任,政出多门、职责不清、职能错位等现象大量存在。我们要以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包括规范政府行为、市场行为和社会行为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使国家治理体系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国家治理者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制度治理国家,从而把第1页共6页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国家的效能。俞可平教授指出了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五个标准。首先是公共权力运行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它要求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有完善的制度安排和规范的公共秩序;其二是民主化,即公共治理和制度安排都必须保障主权在民或人民当家作主,所有公共政策要从根本上体现人民的意志和人民的主体地位;其三是法治,即宪法和法律成为公共治理的最高权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法律的权力;其四是效率,即国家治理体系应当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和经济效益;其五是协调,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有机的制度系统,从中央到地方各个层级,从政府治理到社会治理,各种制度安排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相互协调,密不可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势必要求在国家的行政制度、决策制度、司法制度、预算制度、监督制度等重要领域进行突破性的改革。从高层来说,要实行治理体系的变革,严格的执行以法制治国,以法律为最高权威,任何政党,团体或个人的一切行为规范均应以法律为准;从基层来说,要实行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构建起良好的社会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政府政策与社会公德共治的新型治理理念。结合我国实际,即实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国家治理机制,要形成四者之间良性互动、有机合作基础上的多元共治即由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共同治理。这就要求我们及时更新治理理念、深入改革治理体制、丰富完善治理体系、努力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政府基层工作者,站在治理现代化改革的第一线,责任重大。如何在新的形势下深切理解治理现代化的含义,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切实转变作风和执政理念,转管理者角色为服务者,将决定着中国民主、法治、公平、责任、透明、廉洁、高效、和谐的现代化治理改革目标能否成功实现。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加强学习,解放思想,树立民主法治精神,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在工作实践中实现个人和工作的与时俱进,更好地适应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有效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第2页共6页政、依法执政。2014年10月20-23日,中共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