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乾安县2018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一.概述(一)中央下达水利发展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乾安县水利局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主要有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共计投资745万元。完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6771万亩。(二)预算和绩效目标分解情况1.资金分配办法2018年乾安县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根据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吉财农指[2017]1238号批复,我县2018年乾安县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包括:乾安县4个乡镇(场),即:道字乡、水字镇、大布苏镇、水字镇,共4个乡镇(场)。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6771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16734亩,高效节水灌溉大棚悬挂式微喷灌示范区种植面积37.6亩。其中新增面积4574亩,改造面积为12160亩。项目总计投资745万元全部由中央投资。2.预算和绩效目标省内分解下达情况2018年乾安县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项目,2017年11月26日根据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吉财农[2017]1238号批复,2018年乾安县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资金745万元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为100%。(三)项目实施情况情况2018年乾安县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分为三个标段,分别为施工标3770498元、设备一标为机电设备及安装1348698元、设备二标为喷灌设备1876770元。共计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6771万亩。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一)自评依据1.《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吉财农指〔2017〕1238号)、《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吉财农指〔2018〕625号)、《吉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建设任务的通知》(吉水规计〔2017〕985号)、《吉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建设任务的通知》(吉水规计〔2018〕485号)。2.《中央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16〕181号)等财政部、水利部发布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水利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等。3.相关规划、实施方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批复文件,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资料和数据等。4.各级水利发展资金预算下达文件,有关财务会计资料。5.截至评价时,已形成的验收、审计、决算、稽察、检查报告等。(二)自评方式我县按照省级已批复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经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形成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表和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汇总形成的本地区绩效自评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水利厅、省财政厅。三、绩效自评分析(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1.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乾安县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资金745万元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为100%。表3-12018年度水利发展资金到位情况表分类批复预算数(万元)扣除贫困县资金预算数(万元)财政资金(万元)财政资金到位率(%)总投资其中:中央小计其中:中央小计其中:中央农田水利建设7457457457457451001002.资金执行情况截至2018年12月底完成资金投资比例为100%、2019年6月底预算资金完成投资比例为100%。表3-22018年度水利发展资金执行情况表(不含贫困县资金)分类投资(万元)完成投资(万元)投资完成率(%)截至2018年12月底截至2019年6月底截至2018年12月底截至2019年6月底农田水利建设7457457451001003.资金管理情况一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省、市要求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县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单位目前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按照项目支出涉及的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以委公开栏形式公开,有力保证了项目资金的实施。二是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业务科室制定项目工作计划,项目实施前填写《项目支出申报审批表》、《出差申报审批表》、等并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项目结束后,按实际金额再报相关领导审批.各项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项目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