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小官巨腐有感(一):金钱的诱惑4月18日,河北XX市纪检机关通报了12起党政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其中一些科级干部贪腐程度惊人,贪污金额之大,动辄数十万、上百万,有的干部一人涉案超770万元
XX县区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竹国军,在任局长期间,索取、收受企业贿赂400
71万元,利用开具虚假发票、虚报费用、编造虚假合同等手段套取公款242
22万元,另有134
85万元家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XX县区教育体育局原局长赵国军在干部提拔、人员调动过程中,收受多名校长、主任、教师所送财物41
25万元;利用工程发包、结算权,收受工程承包商贿赂20
7万元;XX县区红旗镇原人大主席贾永海(正科级)任小营乡副乡长时,受矿业老板请托协调采矿权整合事宜,后索要100万元用于个人经营活动;承德高XX县区劳动人事局原局长(副处级)王建恒,2010年7月在市政府占用冯营子镇闫营子村坝外河滩地期间任征地工作组组长,因其严重不负责任,对个别村民伪造的承包协议没有认真鉴别,致使将国有土地错误收储,支付各类补偿款6065
"小官巨腐"形成的原因是
对领导干部和掌握实权岗位工作人员的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存在监督不力或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促使个别人敢于以身试法
个别官员行政级别不高,却拥有对人、财、物调度配置的最终决定权,而相应的监督管理没有跟上,陷于"无监督"的怪圈,制度规定和纪律要求在其眼中形同虚设,从而肆无忌惮大搞权钱交易
这充分说明,官员搞腐败的"本钱"是权力,而不是职务级别
不受约束与监督的权力再小,都会腐败
另外,权力运行不规范,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集体决策流于形式,而限于个人决定的事项根本容不得他人说不,集体决策成了郑重的"一言堂",最终集体决议也就形同虚设
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不到位,为"小官大贪"的发生创造了机会
河北XX市这12起党政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就是利用手中的权力徇私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