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3页《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的通知(80)电技字第26号根据1979年全国电力工作会议精神,我部组织部分电管局对1959年颁发的《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进行了修编,并广泛征求了电力生产、设计、施工、科研等单位的意见,现颁发试行
新法规增加了“电力系统”、“基本建设工作”、“环境保护”、“电力系统规划设计”、“金属监督”等章节,以及有关发挥水电效益、保证大坝安全、大机组、超高压输电、电力系统自动化等条文
本法规试行期为1年
在试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及时报部,以便补充或修订
本《法规》(试行)主要适用于新建的单机容量为2
5万kW及以上的发电厂和电压在1kV及以上的线路、变电所
已建的发电厂、电力线路、变电所和电力系统,应本着增进安全和经济的目的,考虑到投资、设备供应和用户性质等情况,在确属合理和可能的条件下,逐步进行必须的改进工程
1980年5月5日第一篇总的部分第一章电力工业技术管理的任务第1
1条电力工业技术管理的任务主要是:1
保证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的生产和基建计划;2
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和人身安全;3
保持所供电(热)能符合质量标准,频率、电压(汽、水的温度和压力)的偏移在规定范围内;4
合理使用燃料和水力资源,不断节约能源、降低成本和提高劳动生产率;5
水力发电厂应统筹兼顾防洪、灌溉、航运、渔业、过木、供水等效益,做到综合利用;6
满足国家对环境保护的要求
2条为了完成前条中的任务,各级电业管理、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和试验、科研等单位,应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先进技术、先进经验和合理化建议,达到管理科学化,并加强培训教育,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二章电力工业基本建设工作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