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
1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010P1)将一国现行法律规范,按一定标准和原则(主要是根据所调整社会关系性质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
建设工程法律具有综合性的特点,主要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还包括行政法、民商法
注意把握建设工程核心法律的所属部门
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1012P3-6)★★★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
包括四层含义:○1立法机关性质和级别○2法律规范外部表现形式○3效力等级○4地域效力
实质是法的效力等级问题——位高、权重、法力高世界范围内历史上存在过的法律形式主要有:习惯法、宗教法、判例、规范性法律文件(制定法)、国际惯例、国际条约等
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
1我国法的形式(1012P3-5)法的形式制定机关表现形式及示例效力等级可设置的处罚种类1宪法(典)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最高不得抵触,否则无效2法律(狭义)全国人大(基本)及其常委会(一般)《民法通则》《刑法》《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XX法》仅次于宪法;注意《立法法》中规定的“法律保留事项”1各种刑罚以及行政处罚(只有《刑法》可以设定刑罚)3行政法规国务院(中央政府、最高行政机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XX条例》低于宪法、法律立法依据:为执行法律、宪法规定、人大授权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4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省级、省会市、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XX省/市XX条例》低于法律、行政法规;立法依据:为执行法律法规;地方事务需要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5部门(部委)规章国务院组成部委、直属机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部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