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8页论附负担赠与合同的含义及效力——以我国首起助学合同纠纷案为例周辉斌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传时间:2008-6-4关键词:附负担赠与/合同/适用法律内容提要:我国首起助学合同纠纷案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
法院对该案的判决存在诸多不能自圆其说甚至自相矛盾的地方,其主要原因是对我国《合同法》规定的附负担赠与合同的含义和效力没有真正把握
因此有必要详尽探讨附负担赠与合同的含义和效力,分析助学合同案的法律适用问题
一、对我国首起助学合同纠纷案适用法律的质疑17岁的小诗在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他父亲在车祸中丧生
由于母亲收入不稳定,使她随时面临辍学的危险
2003年11月,正在上高一的小诗在网上认识了澳门人陈劲草
陈对小诗的处境深表同情,表示愿意资助她上学,直到大学毕业
但是,为了确保小诗努力学习,法律专业毕业的陈劲草提出,双方要签订一份协议来相互约束
2004年2月,陈劲草和小诗签订了一份《助学合同》
在合同中约定了如下内容:“被资助人不得退学,不得拍拖,不得违反校规,不得有与学生身份不相称的行为;非经资助人同意不得工作(含兼职);必须考上本科,并获学士学位;受助人如果违约,将双倍返还所受资助的款项……”有了陈劲草的资助,小诗想转学到离家较近的28中学习,但是学校需要一笔很高的赞助费
小诗将这一情况告诉陈劲草之后,陈于2004年6月给小诗寄了7000元用于转学
不久,小诗顺利转入28中读高二
当时正值暑假,同学们在学校参加补习班,小诗在学习中发现,自己学习基础较差,和同学相差较大,想重读高一,但她的想法遭到陈劲草的拒绝
此后,小诗也曾提出过更改合同,希望降低标准,让她读卫校或大专,但陈劲草不同意
2004年7月,小诗由于学习跟不上,加上家中出现变故,如果继续完成学业会给本来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