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人事任免体会近年来,XX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立足本市实际,在人事任免工作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从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到任命时的就职宣誓,再到任后监督的各个环节都加以完善,为确保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防止权力滥用,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完善了人事任免工作,提升了人大常委会的权威,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们的具体做法是:一、对拟提请任命人员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999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任命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时,首次实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同年8月常委会修订了《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正式将任前考法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明确规定“被提请任命人员任前必须参加常务委员会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未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暂缓提请任命”。20****年,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研究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任命工作时重申,坚持和完善对拟提请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会议同时决定,将这一制度适用到对“两院”工作人员的任命程序中去。此后,分别对拟提请任命的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和拟提请任命法律职务的市法院工作人员组织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实现了人大常委会人事监督“关口”的前移,发挥了严把官员“入口”的作用。二、实行提请任命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制度。市人大常委会任免权的行使得到了市委的重视和支持,凡重大任免事项都提前向常委会党组通报,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对于重要的人事任命事项,市委组织部门都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过程中,组织提请任命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介绍提请任命人员的有关情况,并由提请任命人员向会议作表态发言,让常委会组成人员投上一张“明白”票。本届常委会在任命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时,在常委会审议前,被提请任命人员在常委会全体会议上逐个“亮相”,并进行任前表态发言。这一制度的实行,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提请任命人员识其人、听其言,增第1页共5页强了提请任命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提高了人事任免工作的民主性和透明度。三、对拟提请任命人员实行任前公示。为了提高人事任命工作的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人事任命工作的监督,20****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提任法律职务的审判和检察人员实行任前公示办法》。《办法》对任前公示的对象、内容、方式进行了规定,要求提请单位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受理公示期间的群众举报,并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办法》实施后,市法检两院严格落实《办法》规定,对每次拟提请提职任命的人员都进行了公示。今年,市法院拟提职任命人员在公示过程中,收到了两位公民的举报。市法院违法审判审查委员会针对举报的问题进行了查证,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了查证情况。主任会议要求,常委会会议在审议这项任命案时,市法院要将公民举报的查证情况向会议作出说明。四、对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实行就职宣誓。实行就职宣誓可以增强公职人员对所从事工作的神圣感,强化被任命人员对于宪法和法律以及民意的敬畏之心,增强其国家观念、法治观念,以及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这种做法在我国内地还是一种尝试,作为完善人事任命程序的一项探索,市人大常委在20****年工作要点中提出,在任命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时实行就职宣誓,并作为一项制度确定下来,逐步适用于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宣誓就职是一项严肃的法律程序,只有保证其规范性,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特别是将其确定为常委会人事任命工作的一项制度,需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在准备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向兄弟市人大常委会“取经”,同时参考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国外的做法,结合XX市的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郑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就职宣誓的决定(草案)》和相关的誓词。经过主任会议认真研究反复修改,《决定(草案)》由本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使宣誓就职作为一项制度确立下来。常委会根据这一《决定》对任命的新一届政府组成3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