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3页2009年版《导游法规知识》新教材内容整体删除教材中第十一章(旅游投诉法律制度),因为目前该制度已全面废除
第二章旅行社管理法律制度旅行社是旅游业发展的三大支柱之一,它与其它旅游业要素不一样,旅行社具有中介性质,必须依靠食、住、行、游、购,娱等要素,加进组合创意和导游服务,形成自己的产品,向旅游者销售
因而旅行社为整个行业“串糖葫芦”,承担着风险和义务,旅行社在旅游业中起龙头作用
为强化旅行社的经营管理,促进旅游市场的规范和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国家制定了若干法律、法规,主要有:1996年10月15日由国务院发布并于同日生效的《旅行社管理条例》,这是我国旅游业第一部行政法规
随后,《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及《实施细则》、《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旅行社经理资格认证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法规、规章相继出台
2001年,中国加入WTO后,《旅行社管理条例》作了符合新情况的调整,随之,《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也作了重大调整
2009年,为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活动,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为旅游者创造良好的旅游消费法制环境
国务院发布并于同年5月1日实施取代《旅行社管理条例》的《旅行社条例》
为促进旅行社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拉动消费,扩大内需,促进就业具有重大意义
据此,国家旅游局发布并实施《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其他相关法规、规章也在陆续调整中
第一节旅行社开办的法律规定《旅行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条例》明确了旅行社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