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1页论动物法律人格之否定(上)——兼论动物之法律“物格”杨立新、朱呈义关键词:动物/法律人格/权利主体/法律物格/动物保护animals;legalpersonality;rightsubject;legalobject;animals’protection内容提要:随着《德国民法典》第90a条的修正,“动物不是物”的规定对整个法学界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另有环境伦理学有关动物成为权利主体主张的提出,似乎动物的传统法律地位面临着危机,动物取得人格权,成为权利主体的现实就在面前
真的能够这样吗
其实,环境伦理学的主张并不能等同于法律学的主张,法律人格的扩张无法扩张至动物,奥地利、德国、瑞士等国民法典的修正主旨也不是赋予动物以法律人格
当然,在当前形势下,对动物的法律保护必须加强,在民法中应当将其作为一类特殊的物来对待,在法律规则的适用上应当有别于普通物
这就是本文的主旨
Withtheremedyof90aclauseintheGermancivilcode,theclausethatanimalsarenotthingshasledtomuchinfluenceintheworldoflaw
What’smore,in第2页共61页第1页共6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61页environmentalethicssomeadvocatethatanimalsarerightsubject,whichseemsthatanimals’traditionalstatuswouldchangeandanimalswouldgetpersonalrightasright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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