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3页某省某集团公司资产收购法律意见书致:某省某集团公司某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应某省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某省某集团")聘请,担任贵公司资产收购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就贵公司与兰州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省某集团")拟进行的资产(包括权益性资产)收购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与公司拟进行资产收购有关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有关资产评估、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本所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资产评估报告中某些数[某省法律服务网版权所有]据和结论的引述,不表明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对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财务数据等专业事项,本所未被授权亦无权发表任何评论
接受委托后,本所律师对公司和拟收购的资产进行了各种形式的调查,认真审核了公司及与本次资产收购相关的当事人提供的文件、资料,询问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要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就有关事项取得当地政府部门的证明,与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和要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董事会及其董事对有关事项作出陈述和保证
本所律师已经得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就提供给本所的文件、资料及各种信息作出的如下保证:第2页共33页第1页共3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3页1
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原件是真实的;2
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复印件与其原件一致;3
文件上的所有签名印鉴是真实的;4
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或口头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所提供的文件、资料无任何隐瞒、遗漏和误导之处
本所律师就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声明如下:1
本法律意见书是依据对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