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法学教育的理想》有感"当自觉对法学稍有感觉时,大学的课程表上只剩下半学期的课
"这种对专业的不自信感,是因为"法门深似海"、法学过于艰深非,笔者这样资质愚钝的学生无力掌握
还是法学教育出了问题、没把我们教好,要负"产品责任",这倒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在cnki,遇到了北大法学院葛云松教授的《法学教育的理想》一文(载《中外法学》2014年第2期),于是对以上问题有了些许感想
葛教授文章,贯穿着对清华大学何美欢教授的追念,本文在此也对先行者深表敬意
葛教授在文中对法学教育的描述非常真实、坦率
"(大陆学生)一方面能对前沿的、深奥的东西如数家珍,滔滔雄辩;另一方面不屑学习基础知识,对基本知识只有单薄的、贫乏的认识"、"在大多数的课程中,学生只要大体留心听讲,考前突击一下笔记即可取得不错的成绩"
笔者在大部分课程学习过程中也有这样的感觉,大部分课程只是对知识体系的解说,而这种知识体系的输入——似乎并不需要什么专业能力——识字就行
一种专业教育有没有效果,检验法则就是经过这些教育的人和没有经过这些教育的人有没有差异
我也参加过很多讨论活动,一些奇奇怪怪的问答让我不得不怀疑6500元的学费是否合理
面对一个案件,有的人是说个结论,然后一个大帽子一扣:"这不公平"、"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这侵害了合法权益";有的人倒能说个专业概念:这违约了、这侵权了、这正当防卫呀,解释理由却是乱七八糟,各种法律事实的构成要件混在一起乱说;还有一种现象是,根本不去归纳要件事实,而是把一堆未经"提纯"的原始事实罗列一起,就自以为完成论证了
嘲讽这种现象,绝非我自觉良好、没有类似问题,我也经常被批"无逻辑"云云
但值得反思的是,以上这些东西,一个没学过法学的人也能搞的来,"公平""诚信"这些大概念谁不会搞
"违约""侵权"这样的名词也容易学嘛,罗列事实这种工作第1页共3页更是不识字的人也能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