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为奴十二载》有感徐洋这本书是由一个本是自由的黑人,后来被贩卖成奴隶的人--所罗门·诺瑟普所写
作者在父亲那一辈的时候,家族就是自由人了
就是他们可以完全属于自己,和白人一样正常生活,不是任何人的所有物
作者的童年是在人人生来平等的北方环境中长大的,黑人和白人是互相平等的,黑人不受奴役压迫
但是在南方,黑人只是可以工作,可以被榨取生产力的高级动物,是没有权利可言的,完全归奴隶主所有
因为南方需要奴隶,在那里,奴隶的唯一特征就是肤色是黑色的
所以就算你是个自由的黑人,只要你在南方,如果没有自由之身的证明,那么你就会被任何一个白人抓起来,充当为奴隶被贩卖
这就是为什么作者本来是自由的,但却被人作为奴隶奴役了十二年之久,甚至几次徘徊在死亡边缘,差一点就无法见到自己至亲至爱的家人
那么到底什么是奴隶制,美国的奴隶制为什么如此盛行
奴隶制,产生于能产生剩余产品的社会经济条件下的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当时认为合法的拥有和控制的制度
在典型的奴隶社会中,法律确认奴隶为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奴隶主对其握有生杀予夺的权力,可随意奴役、买卖和杀害
奴隶没有独立的人格,没有任何自由和权利,奴隶的后代也世代为奴
奴隶一般来源于战俘、被占领地区原住民、负债者和罪犯,也有从非洲等地拐卖而来进入奴隶市场的人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黑人”在北美洲作为奴隶的唯一特征
北美洲原为印第安人聚居地,而随着英法等国家在这里建立殖民地,大量印第安人作为战俘和被占领地区原住民,自然就成为了供人驱使、随意拥有的奴隶
美利坚合众国成立后,虽然制定了联邦宪法,但是宪法并没有废除奴隶制,反而维护了奴隶贸易
这也是当时的环境造成的
美利坚合众国是北部资产阶级和南方种植园主共同浴血奋战而创立的,独立后建立的是两个阶级的联合专政
南方和北方各沿着两条不同的道路发展
在北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地非常迅速,从而开始了工业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