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经济金融】第十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VIP免费

【经济金融】第十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_第1页
1/11
【经济金融】第十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_第2页
2/11
【经济金融】第十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_第3页
3/11
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1页第十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二节票据结算之外的结算方式一、汇兑1、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P454)2、汇兑的撤销(P454)(1)汇款人申请撤销汇款必须是该款项尚未从汇出银行汇出。(2)转汇银行不得受理汇款人或者汇出银行对汇款的撤销。3、汇兑的退汇(2008年多选题)(P455)(1)汇款人申请退汇必须是该款项已经从汇出银行汇出。(2)对在汇入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由汇款人与收款人自行联系退汇。换言之,如果汇款人与收款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不能办理退汇。对未在汇入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经汇入银行核实汇款确未支付,方可办理退汇。(3)转汇银行不得受理汇款人或者汇出银行对汇款的退汇。(4)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当立即办理退汇。(5)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例题·多选题】在银行汇兑业务中,已经汇出的款项在特定情形下应由银行办理退汇。下列情形中,属于银行应依当事人申请或有关规定办理退汇的有()。(2008年)A、收款人拒绝接受汇款B、汇入银行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后,经过两个月汇款仍无法交付C、收款人在汇入银行未开立存款账户,汇入银行已将汇款支付给收款人D、收款人在汇入银行有存款账户,汇款人与收款人联系退汇,但双方未能就退汇达成一致意见【答案】AB【解析】(1)选项A: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立即办理退汇;(2)选项B: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两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3)选项C:对收款人在汇入银行未开立存款账户,汇款人应出具正式函件或本人身份证件以及原信汇、电汇回单,由汇出银行通知汇入银行,经汇入银行核实汇款确未支付,并将款项退回汇出银行,方可办理退汇。在本题中,由于汇入银行已将汇款支付给收款人,不能办理退汇;(4)选项D:对在汇入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由汇款人与收款人自行联系退汇。在本题中,由于汇款人与收款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不能办理退汇。二、托收承付1、适用范围(P455)(2005年单选题)(1)托收承付的适用对象仅限于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解释】汇兑、委托收款、银行本票、支票:单位和个人均可使用。(2)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解释】直接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不能。(3)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第2页共11页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1页【例题·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款项中,可以使用托收承付方式办理结算的是()。(2005年)A、供销社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易款项B、供销社为国有企业代销商品应支付的款项C、集体所有制企业向国有企业提供劳务应收取的款项D、集体所有制企业向国有企业赊销商品应收取的款项【答案】A【解析】(1)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因此选项C(直接的劳务)错误;(2)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因此选项BD错误。2、托收承付的适用条件(P455)(1)在合同中订明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2)如果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3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收款人向付款人办理托收;付款人开户银行累计3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3、承付期(P456-457)(1)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自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通知的次日起计算。(2)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自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计算。付款人在承付期内,未向银行表示拒绝付款的,视为承付。【例题·单选题】甲、乙均为国有企业,甲向乙购买一批货物,约定采用托收承付验货付款结算方式。2008年3月1日,乙办理完发货手续,发出货物;3月2日,乙到开户行办理托收手续;3月10日,铁路部门向...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经济金融】第十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