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9页《劳动合同法》问答集锦1、劳动派遣者转换用工单位是否受竞业禁止条款限制
解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其应该受竞业禁止条款限制,但限于高管、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项目性或季节性等非全日工作者或
1、劳动派遣者转换用工单位是否受竞业禁止条款限制
解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其应该受竞业禁止条款限制,但限于高管、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项目性或季节性等非全日工作者或自由职业者是否受竞业禁止条款限制
解释:同13、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比例可否单独在《员工手册》上体现
解释:可以在《员工手册》上体现,但同时也要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否则劳动合同无效
4、外资企业必须成立工会组织或设立工会代表吗
解释:根据《工会法》,外资企业必须成立
5、工资条例与劳动合同法不一致的地方应当如何遵守
解释:劳动合同法是工资条例的上位法,所以应以《劳动合同法》为准
试用期实习学生在企业实习是否为劳动关系,签订合同后可否设定
解释:不是,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设定试用期
7、被派遣员工在无工作期间,企业或派遣公司是否要承担社保/住房义务
解释:劳动合同法未明确规定,但是依法理可要承担社保,住房则不承担
8、培训期的工资如何定
解释:应正常支付
9、请问因企业为员工提供培训费用对员工进行企业技术培训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违约金是否为超出培训费用本金的范围
解释:不应超过
10、第十四条第(三)款中提到“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即可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是在2008年1月1日后连续订立二次还是在2008年1月1日前连续订立两次的也可以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解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以:在2008年1月1日后连续订立二次